呼吁取消国内对色盲色弱的歧视政策,抛弃色卡检测方式,釆用国外检测方法
我国现在几乎是将色觉检测图作为唯一的色觉检测手段,但是色觉检测图本身是不合理的,因此在此基础上所得出来的所谓“色盲、色弱”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我曾经在《6000万色觉左撇子的呼声:中国,你已经错得太久了!》一文中详细地从7个方面来阐述了现有色觉检测方法的不合理,在此就不累赘了,希望大家可以搜索来看看,现在简明扼要地列出几个最直接的证据。
1、色觉检测图得出的结论与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描述相矛盾。
“色盲、色弱”顾名思义就是无法分辨颜色,通常医生的解释就是会将红绿看成是灰色,这就是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定义,这也是普通大众对于“色盲、色弱”的理解。但通过色觉检测图被得出“色盲、色弱”的人绝大多数不仅能够准确分辨红绿,还能准确分辨上百种颜色,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由于这部分人相对是少数,而且医学对于“色盲、色弱”的错误认识已经根深蒂固,导致他们被误解和歧视。
2、色觉检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
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明显是错误的。
3、从侧面来反应现中国这一种检测方法的错误性。
“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发明的,我们国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们国家使用的所有色觉检查图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属于典型的舶来品。这就是说中国的这种检测方法并不是建立在自我研究基础之上,而是简单地借鉴别人的经验。
接下来看看,日本和欧美是怎么做的。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些国家也是以“色觉检测图”作为检测色觉的工具,也就是说在长达近80年的时间里,他们都采用了这种检测手段,看起来比我们使用的时间还要长很多。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这些国家发现这种检测方式错误率太高而将其废除,国外已经通过法律禁止在正式的文件中出现“色盲”的字眼。在大家公认的对色觉检查要求较高的方面,也就是驾驶方面,因为如果这个方面要求不高的话将会直接导致生命危险,现在日本、美国,包括香港,对于驾照的要求是能够辨别标准的红、黄、绿,检查的方式就是用类似显微镜的仪器看几种颜色。
这说明了什么?
在实践应用时间远比中国长的“色觉检测图”发明地,他们废除了这种错误的检测方式。(没有人会同意,在眼睛和色觉的研究这一块,我们会走在欧美和日本的前面;抛开对外国的因素不谈,在对待自己国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上,没有人会相信我们比欧美和日本做得更好;我们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不对之处,不要一直抱着别人废除的东西当宝贝,应该多学习和借鉴,造福自己的国民。) 这直接可以说明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这种色觉检测方法是错误的。
如果说看了上面几点还会有谁说“色觉检测图”是合理的,那我也就无言以对。
相信很多的朋友在被医生诊断为“色盲、色弱”的时候,心里面一定很不服气,因为很明显我们可以准确地分辨各种颜色,和“色盲、色弱”的描述完全不一致,只是由于那所谓的“色觉检测图”在我们普通人面前显得太过权威,我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勇气去质疑它,只能心有不甘地接受这错误的结论。
这错误的检测方式所得出的结论让相当多的朋友在读书、就业、考驾照方面受到了致命的限制,我们最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相信很多朋友或多或少内心深处都是自卑的。错误的结论使得很多朋友的人生道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不可逆改变。对于已经过去了的悲哀,我们只能面对和接受它,但是,从此刻起,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错误的理由及原因,我们绝对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
关于大家的几点疑问。
1、医院的医生结论是正确的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于医生都是信任的,因为他们是专业的,但是医生的专业知识几乎都是学习来的,并非自己研究的结果,既然是学习来的,那么前提是这些知识本身要正确,如果这些知识本身都是有问题的,那么医生的认识和认知肯定也是有问题的。经过我前面的介绍,大家已经清楚了,关于我们国家现在流行的这一套理论并不是我们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是简单的借鉴了国外的成果,而这些成果都是大半个世纪以前的东西,这些结论现在在国外都被推翻与否定了,只是我们远远没有跟上,还抱着这些东西不放,将其当做“真理”,我可以非常确信地讲,医生所掌握的关于色觉的知识范围不会超过那些色觉检测本的说明书介绍的范围,因此大家完全不必迷信医生,他们也只是照着说明书在做,但如果这些色觉检测图本身就有问题,他们也不会知道,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这方面的研究。
2、关于大家谈到的书本中介绍的遗传问题
很多朋友对现在这种方法不敢疑问是因为仿佛这种性状在基因上找到了证据。但事实是这里面偷换了概念。 通过原有的色觉检测图区分出来的是人们关于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而不是对颜色本身辨别的不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通过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这种性状找到的的遗传规律只能说明色彩明暗程度的辨别,不能说明颜色本身的辨别问题。这套遗传学上的理论也是外国人早期发布的,中国就完全借鉴过来了。
在我们国家的生物课本里面,讲到伴性遗传这一部分时,会配上色觉检测图以及道尔顿将红色袜子看成灰色袜子的案例,于是将这两者绑在了一起,久而久之,人们就自然地将其联系在了一起,我相信这样的内容也是借鉴国外早期的教材,因为在我们国家几乎所有的自然科学内的课本编写都是高度借鉴国外的课本,但问题是国外时常更新最新的研究成果,但我们更新得非常慢。
我非常仔细地去查了国外近年国外发行的非常权威的《遗传学》大学英文教材,仔细地去阅读了关于伴性遗传这一章的内容,教材里面完全没有将“色盲、色弱”这样的例子作为伴性遗传的代表,这就是国外严谨的地方,非常可悲的是我们国内这些错误的东西依然在延续。
我们该怎么行动?
很多朋友不满,也采取了行动,但是都找错了对象。有朋友因为色觉问题读书受挫,便认为是教育部门规则有问题;有朋友因为考驾照被限制,便认为是***门的问题;有朋友因为找工作被拒,便认为是用人单位的问题;很多朋友都纷纷采取行动,但无奈都是无功而返,因为我们需要找的对象是卫生部,因为这样一种检测手段是卫生部规定的,社会其他部门都是接受卫生部所发布的信息,试想卫生部这一步都用了错误的方法,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知识,那其他部门有这样不正确的认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在错误的认知上面当然会制定错误的规则。
因此我们需要卫生部认识到目前这种检测手段是有问题的,需要重新采取更为合理的检测手段。同时,需要更正目前在课本这类具有权威性的社会刊物上面不正确的内容。卫生部这一步的改动至关重要,也是最为核心的,相信这一步改动了之后,其他的部门就会跟进做出合理的改变。
给大家提供以下现在欧美、日本及香港关于色觉检测的实际操作情况。对于普通的入学以绝大部分的工作都没有色觉检测这一项,对于色觉要求相对高的驾车来讲(如果色觉真的阻碍了识别交通信号,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很明显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已经属于色觉要求非常高的缓解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于C照以下也是没有色觉检测的,对于商业司机的A、B照,采取的标准红、黄、绿的辨别。纵观全世界,几乎没有国家在使用我们现在这种落后不合理的方法。
希望大家清楚方向和目的,我们一起加油,无论过去多么地悲伤,只为明天更加美好,各位朋友共勉,一定要行动,积沙成塔,大家的力量往同一点聚集将会爆发出无限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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