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关于《
1.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
3.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
4.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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