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刑司七十二种酷刑。
2、慎刑司掌刑事要。
3、慎刑司里的刑法。
4、慎刑司七十二刑法。
以下内容关于《
慎刑司七十二道酷刑
》的解答。1.慎刑司,清内务府所属机构。
2.初名尚方司,顺治十二年改尚方院。
3.康熙十六年改慎刑司。
4.掌上三旗刑名。
5.凡审拟罪案,皆依刑部律例,情节重大者移咨三法司会审定案。
6.太监刑罚,以慎刑司处断为主。
7.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
8.所辖有管辖番役处,以内务府人员兼充司员,设番役四十人,正副头目各四人,担任缉捕案犯之事。
9.清朝只有十大酷刑之说,并无七十二道酷刑,清朝的酷刑列举如下: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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